颱風來襲,勞工的出勤權益與薪資怎麼算?-破解「颱風假」的迷思

明天因颱風來襲,許多縣市已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在提醒大家務必做好防颱準備、注意人身安全的同時,我也想藉此機會,再次為各位說明「颱風假」的勞工權益,特別是大家最關心的出勤與薪資規定。

許多人誤以為「颱風假」是法定假日,但事實上,它在法律上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在天然災害發生時,保護勞工生命安全 。所有相關的規範,都源自於勞動部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下稱「要點」),1以下為您整理重點。

Q1:政府宣布停班,我可以不出勤嗎?老闆可以算我曠職嗎?

根據要點規定,在下列三種情況下,勞工可以選擇不出勤,雇主不得以曠工、遲到、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 工作地停班:您的工作場所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法規通報停止辦公 。
  • 居住地或通勤路線停班:即使您的公司所在地照常辦公,但您的居住地區,或您正常上下班的「必經地區」,經該管轄區首長通報停止辦公,導致您未能出勤 。
  • 實際交通受阻:雖然上述地區都未宣布停班,但勞工確實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導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

Q2:如果我因為颱風假沒來上班,老闆可以不給那天的薪水嗎?

這是最容易產生誤解的地方。要點第七點提到,勞工因前述情形無法出勤,雇主「宜」不扣發工資 。關鍵在於「宜」這個字,它在法律上屬於建議、勸導性質,而非強制義務。因此,若雇主選擇不支薪,目前並不違法。

Q3:老闆要求我颱風天出勤,薪水應該加倍,還能再補一天假嗎?

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必須給雙倍薪水及補假,因為颱風天出勤並不適用國定假日加班的薪資計算方式。根據要點規定,若雇主有需求,並徵得勞工同意後於颱風天出勤,薪資與協助措施如下:

  • 當日工資:應照給付。
  • 額外給付:雇主「宜」加給勞工工資。
  • 必要協助:雇主「宜」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同樣地,此處的「宜加給工資」為建議性質,法律並未明訂加給的標準與金額,也沒有規定要額外補假。實務上有的企業會提供優於法令的加班費或補休,但這屬於公司福利,並非法律的強制要求。

Q4:哪些人可能需要在颱風天上班?雇主應注意什麼?

對於因業務性質需要,必須在天然災害期間出勤的特定勞工(例如:醫療、交通、媒體、公共事業等),雇主應由勞雇雙方事前約定;若公司有工會,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則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最重要的是,雇主有責任確保勞工的安全。當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導致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應立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的必要措施

安全第一,事前約定最重要

再次提醒大家,颱風天的核心精神是「安全」,而非「放假」。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釐清觀念,並保障自身權益。最好的方式,還是勞資雙方能在平時就透過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團體協約中,明確約定好相關辦法,才能在天災來臨時有所依循。

請大家務必做好防颱措施,注意安全,平安渡過颱風天!

  1.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2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