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鄧羽秢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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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公司董事之忠實義務與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以及損害賠償範圍之認定
近期有一則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306號判決,其案情大致在講一家公司的董事會做了決定,結束了跟另一家公司的合作投資,結果,公司主張其損失了很多錢,因而告上法院要求賠償。最高法院深入探討了公司董事的忠實義務和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判斷標準,以及損害賠償之範圍,值得關注,以下摘要本案爭點及最高法院的見解,供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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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第29條之1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與本金顯不相當」應如何認定?
市面上的投資方案玲瑯滿目,可能以高額獲利的方式吸引民眾加入,並以搭配老鼠會的方式經營,但您知道嗎?若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構成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近期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3955號刑事判決即與此議題有關,值得我們仔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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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物權化之適用界線:簡介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037號民事判決
「債權物權化」這個議題,一直以來為學術及實務的討論熱點,蓋在我國的法體系下,債權的效力本僅存在於特定人間,沒有排他的效力,然而透過公示的方法,使債權發生物權的對世效力,惟債權的公示方法,如何讓第三人知悉進而拘束第三人,為實務上之爭議。近期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037號民事判決(下稱本判決)即涉及債權物權化之適用爭議,也突顯不動產交易中潛在的法律風險,因此,債權物權化的適用要件,為本判決所討論的重點。以下簡析本判決之原因事實的時序,及最高法院的意見,讓讀者瞭解近期最高法院對於債權物權化的看法,以及於個案中如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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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輔導法修正前後之比較
為促進與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並健全學生輔導工作,學生輔導法(下稱本法)於103年間應運而生,時隔多年,為了再更能提升學生輔導整體量能及品質,本法於113年11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13年12月18日經總統公布,其中,本法第1~3、11、11-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目前尚未施行,其餘規定則自公布日施行。以下就本法之修正之差異,依表格之方式呈現,以供需要之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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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護理師的權益案例解析-淺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100號行政判決
學校護理師的工作,是維護校園師生的健康,但學校護理師也可能面臨法律問題。學校護理師除了需要具備專業的醫療知識,也應了解自身的權益,才能在面對爭議時妥善應對。本文將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00號判決為例,帶讀者了解學校護理師可能面臨的行政懲處問題,並提供一些建議,期能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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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於執行緊急醫療救護業務時,是否均可不受交通法規的限制?
日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做出112年度交上訴字第67號刑事判決,其犯罪事實大致為: A騎乘大型重型機車,超速並疏於注意車前狀況,撞擊違規穿越馬路的B,導致B倒臥在快車道上,在B臥倒於快車道後,路旁公車停靠站已有數十人奮力揮手、數人並衝至站體外揮手,警示用路人現場有車禍事故之臨時障礙。C駕駛救護車,因與乘客講話而未注意車前狀況,以時速93公里高速行駛,輾壓倒臥在快車道上的B。C知悉駕車輾壓到異物,但未停車查看或報警,直接駕車離開現場。B經送醫急救後,因傷重不治死亡。嗣經法院判決C救護車司機過失致人於死罪、肇事逃逸罪,並受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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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前置調解階段所遇到的問題說明
律師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中,有時在前置調解階段會遇到當事人對律師提出一些疑問,想藉此機會跟有辦理消債需求的當事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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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調解技巧分享
在現代社會,家庭紛爭日益複雜,如何有效化解衝突,維護家庭和諧成為重要的課題,這對於家事調解,也是一大挑戰。剛好最近筆者在司法周刊第2237期看到賴月蜜副教授受邀至彰化地院談家事調解技巧,覺得滿受用的,整理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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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家庭生活費」?是否會因夫妻分居而有所影響?
家庭生活費是維持家庭日常運作的必要開銷,舉凡食衣住行育樂等,都涵蓋在內。然而,家庭生活費的範圍究竟為何?夫妻又該如何分擔家庭生活費呢?本文將帶您深入了解相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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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度勞資爭議之預防及處理暨大量解僱保護勞工法制宣導會議」上課筆記
筆者於近日參加勞動部舉辦的「113 年度勞資爭議之預防及處理暨大量解僱保護勞工法制宣導會議」,其中關於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下稱「大解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事業單位於大量解僱勞工時,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或工資,有達到一定比例之金額,經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清償;屆期未清償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禁止其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同條第2項規定,事業單位歇業而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六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其僱用勞工人數、勞工終止契約人數及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或工資總金額符合第二條及前項各款規定時,經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清償,屆期未清償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禁止其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因禁止事業單位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為限制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故有予以探討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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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之數位發展研討會筆記
筆者近日赴法官學院參加士林地院40週年研討會,研討會的內容是關於司法未來數位發展探討,其中關於AI如何應用於司法中,成為研討會的討論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