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民事事件

  • 學校調和協議簽了,為何仍有後續的損害賠償訴訟?

    學校調和協議簽了,為何仍有後續的損害賠償訴訟?

    一、問題意識 在校園霸凌事件的處理過程中,學校端會基於修復式正義或教育輔導的立場,邀集雙方家長與學生召開調和會議。曾有校長或行政人員有疑問:「我們已經開過會,雙方都道歉了,也簽立了學校提供的『調和協議書』,為什麼受害學生家長事後還能去法院提告?法院為什麼還判賠?難道學校做的調和程序在法律上沒有效力嗎?」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學校的「調和協議」在法律評價上,究竟是單純的「教育輔導紀錄」,還是具備民法上「和解契約」的效力?以及協議書的內容是否完整涵蓋了「權利拋棄」的意思表示。以下摘錄了嘉義地方法院114年度嘉簡字第676號民事判決,供讀者參考。

  • 法人可否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談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12年度台上大字第544號裁定

    法人可否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談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12年度台上大字第544號裁定

    您是否想過,如果一家用心經營數十年的老店,因為一則惡意的網路謠言而信譽掃地,它所受到的傷害,只有營業額的損失嗎?在過去,商譽崩壞、品牌價值毀於一旦的「無形傷害」,法院認為公司是法人,沒有「精神痛苦」,因此不能像一般人一樣請求「精神慰撫金」。 然而,時代在變,法律也跟著進化。最高法院大法庭在今年(民國114年)6月20日做出了一項歷史性的裁定(112年度台上大字第544號),正式推翻了這個長達數十年的舊觀念。今天,就讓我帶您看懂這份裁定到底說了什麼,以及法官們之間有哪些精彩的思辨。

  • 「父母出錢,房地登記在子女名下」如何證明是贈與?

    「父母出錢,房地登記在子女名下」如何證明是贈與?

    在處理不動產等重大財產時,即便在至親之間,一份清楚的書面約定,仍是防範未來爭議的最佳方式。近期,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87號民事判決,就揭示了當初僅有口頭承諾,而日後親情生變時,可能面臨的複雜法律挑戰。 這起案件源於一位父親,他主張自己出資為女兒購買房產,並附帶由他收取租金以安養晚年的口頭約定。女兒成年後,否認此約定,並主張房產為其所有。高等法院採信女兒說法,但最高法院最終廢棄原判決,將案件發回更審。此案的轉折,為我們帶來三堂重要的法律課。

  • 搞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機與關鍵

    搞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機與關鍵

    當不幸成為犯罪事件的被害人時,除了希望行為人受到刑事法律制裁,我們通常也希望行為人能彌補被害人因為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害,這時候,「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常簡稱「刑附民」)就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法律途徑。但這個程序到底是什麼?什麼時候才能提?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眉角」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呢?

  • 土地分割,補償價格要用哪個基準點算才公平?

    土地分割,補償價格要用哪個基準點算才公平?

    前言 共有物分割是處理共同持有不動產(如土地、房屋)的常見法律程序。當無法以原物分配達成協議或符合各方利益時,常涉及金錢補償。然而,如何決定補償金額的計算基礎,特別是財產的價值評估時點,至關重要。最高法院近期透過一則判決(113年度台上字第1610號),對此問題提出了法律見解。

  • 機台返還責任歸屬未明?最高法院要求原審法院再釐清

    機台返還責任歸屬未明?最高法院要求原審法院再釐清

    一、簡介: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222號民事判決是一起請求返還機台的民事訴訟,涉及寄託契約及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因本件涉及損害賠償金額的認定時點、寄託人受領遲延之認定,以及受寄人主張抵銷抗辯有無理由之判斷,最高法院均有詳細之推論過程,值得我們細細閱讀。茲就雙方當事人的主張及抗辯,以及最高法院的論述,介紹如下。

  • 繼承土地起風波:借名?附負擔贈與?最高法院判決解析

    繼承土地起風波:借名?附負擔贈與?最高法院判決解析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28號民事判決,是對於一起因土地繼承而生的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爭議所為的判決。本案件的核心,在於探討土地的所有權歸屬,以及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契約性質為何。這不僅關乎當事人的權益,更涉及民法中關於繼承、公同共有、借名登記、附負擔贈與等重要法律概念的適用。

  • 雇主主張與勞工合意資遣勞動契約,法院怎麼看?

    雇主主張與勞工合意資遣勞動契約,法院怎麼看?

    在勞動實務上,雇主有時會因各種原因終止僱傭關係,並與勞工約定以「合意資遣」的方式處理,並宣稱是為了體恤勞工,使勞工得以請領失業給付。然而,有勞工不認同此種終止方式,進而與雇主產生爭議,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之訴或請求資遣費,屢見不鮮。

  • 私立大學專任教師,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及給付薪資之訴,是否適用勞動事件法?

    私立大學專任教師,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及給付薪資之訴,是否適用勞動事件法?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1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34號提出一個法律問題,就是關於「私立大學與其不兼任行政職之專任教師間,關於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及給付薪資等事件,是否適用勞動事件法?」

  • 買賣契約無效,是否影響不動產登記所有權人權益?

    買賣契約無效,是否影響不動產登記所有權人權益?

    不動產交易安全是經濟活動的基石,而物權登記制度則是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機制。然而,當不動產買賣涉及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時,登記的效力是否會受到影響?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205號判決,針對此議題有所說明,此突顯了物權登記的推定效力,以及物權行為的獨立性。茲就本則判決內容簡要介紹如下。

  • 靈骨塔塔位的永久使用權法律性質為何?

    靈骨塔塔位的永久使用權法律性質為何?

    靈骨塔塔位糾紛時有所聞,近期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332號民事判決,提到關於靈骨塔塔位的永久使用權的法律性質,值得我們關注。以下整理這則判決的兩造主張、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的意見,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