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心智障礙的成年人被詐騙?

我曾經聽聞當事人說自己已成年的孩子是重度心智障礙,被鄰居騙去辦理信用卡消費,因而負有卡債,又看到新聞報導,相信這不只是單一個案。為了避免此類的事情發生,身邊的親人可以做的,就是去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讓失智者或心智障礙者成為「受監護宣告人」,由他人擔任「監護人」,由監護人代為或代受意思表示。接下來,就來一一介紹什麼是監護宣告、需準備的文件、以及須進行的流程。

一、在什麼狀況下可以聲請監護宣告?

如果成年人因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明瞭別人的意思或不能與他人溝通,導致不能表達他所想的,或根本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所代表的意義,這時候就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例如嚴度智能障礙者、失智者、植物人等。

二、誰可以向法院聲請?

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即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 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等)、最近一年有共同居住事實之其他親屬、 檢察官、直轄市、縣(市)政府或社會福利機構等,都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三、要去哪裡的法院提出聲請?

聲請人需向應受監護宣告人之住所地或居所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四、聲請時要提出什麼文件?

  1. 監護宣告聲請狀。書狀可以直接上網搜尋,或是向各地訴訟輔導科洽詢。
  2. 應受監護宣告之人、聲請人、擬擔任監護人及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的戶籍謄本各1份。
  3. 應受監護宣告之人的醫生診斷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4. 檢附監護人或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之人「同意書」及「親屬系統表」。(此亦可直接上網搜尋或向各地訴訟輔導科洽詢。

五、所需費用

  1. 聲請人要繳納新台幣1000元的費用給法院。
  2. 之後法院會委請專業醫師鑑定,聲請人須在鑑定前先繳給醫院,鑑定費用需看鑑定的狀況,詳情需詢問鑑定醫師所屬的醫院。

以上就是聲請成年監護宣告的基本流程,讀者有這方面的疑問,歡迎洽詢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