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房市應該是很多人很在乎的事情,立法院在112年1月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目的是為了打擊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以下是內政部整理發布的五大修法重點:

  • 限制換約轉售: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後,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 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將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
  • 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 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其中「需經內政部許可」,於取得後並將受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以防杜藉其後續變相轉作短期炒作。
  • 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數處罰3萬至15萬元。

以上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可分為兩個部分:修法關於重罰炒作行為之部分,將於總統公布修正後生效施行;其餘規定將等到完成子法擬定後,再另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

資料來源:內政部,新聞發布,「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三讀 內政部:抑制炒作、健全交易」,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275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