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2期勞動調解委員研習

112年第2期勞動調解委員研習

鄧羽秢律師於112年10月6日參加法官學院舉辦的勞動調解委員線上研習,上課主題包含「勞工法令相關行政給付問題探討」,以及「勞動事件調解案例解讀及開放式討論」。

關於勞工法令相關行政給付之問題探討,是由郭玲惠教授講授。老師先從近年來所發生的職災新型態爭議討論,例如:職員在職場遭主管性騷擾到看精神科,是否屬職業災害?勞工未感染COVID-19但經衛生主管機關要求隔離下能否扣薪或雇主應否給付薪資?出差感染COVID-19是不是職災?車站外包清潔員確診是不是職災?領了老年給付後能否再請領職災補償?等等,也說明爭議案例中說明從勞保的職災到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災保法)的不同之處,例如從相當因果關係說到重要條件理論、行政契約說到法定債之關係說,災保法除了強制加保也擴大適用,另外也提到保險不重複給付原則及勞保、勞基法與災保的抵充關係、RCA案及關廠工人案、犯罪行為與通勤災害之認定、職業病與過勞死等,內容非常豐富、充實。

勞動事件調解案例解讀及開放式討論,則是由劉以全法官與兩位調解委員以案例式的方式逐一與學員分享,每個案例均由法官先行說明前情提要,再由劉永圳委員說明調解僵局及調解契機,另由黃治國委員補充其看見及所運用的調解技巧,最後在每個案例講解完後開放讓學員討論,收穫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