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近日赴法官學院參加士林地院40週年研討會,研討會的內容是關於司法未來數位發展探討,其中關於AI如何應用於司法中,成為研討會的討論焦點。
AI的模型分類可分成監督式學習、非監督式學習和強化學習1,不論是哪種模型,最重要的是將資料類別化及量化,並結構化。如何將資料予以類別化,王道維老師介紹了Google的NotebookLM工具,如果資料量不大,可以嘗試以此工具整理需要的重點或資訊,予以分類、表格化;倘資料量較大,就可以訓練大型語言模型來自動標註重要資訊。當資料被類別化或量化後,接下來就是編碼成結構化的資料,用以統計或訓練AI。
目前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AI應用與發展研究中心釋出「裁判觀點檢索平台(測試版)」,讓生成式AI模型自動標註出與該案件有關的法官見解、法官心證與法官涵攝的相關文字,提供法學研究者、司法實務工作者或一般民眾使用。2
另關於訴訟文書數位化,研討會提到,德國有法院試辦線上編輯訴訟文書,讓原被告雙方的律師在線上編輯共同基礎事實、進行爭點整理等等,法官亦可於線上進行闡明,3節省紙本書狀交換的繁雜,也可以讓兩造之攻防更為聚焦,加速案件的進行。不過若在台灣,不僅系統的建置及維護是一筆大工程,避免資訊外洩亦須注意,又倘若法令未強制人民使用線上系統,可能會有紙本及線上併行狀況,此可能會加重法院行政人員的負擔,也有可能系統的使用率不高,所以需從建置線上系統想要達成的目的為何,從長計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