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刑事案件

  • 求職應徵請小心,避免淪於幫助詐欺的被告

    求職應徵請小心,避免淪於幫助詐欺的被告

    根據報載:「黃姓女子去年2月間在臉書上看到求職廣告,應徵工作,對方要求須先入會且繳交會費,她匯款2250元進入指定帳戶後,工作也沒著落,受騙上當後報警處理,檢警循線找到人頭戶劉姓男子,認他幫助犯詐欺取財罪,一審處2月徒刑,劉上訴喊冤,和黃女一樣都是求職被騙的,二審合議庭調閱劉其他3案,檢方均作出不起訴處分外,認定本案罪證不足,改判劉無罪,可上訴。」▶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https://bit.ly/2BhFT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