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代筆遺囑需要注意的幾件事
根據報載:「新北市1名陳姓婦人(82歲)生前找了…某律師事務所的管姓律師預立遺囑,將市價300多萬的透天厝祖產指定由長孫、次孫共同繼承,立下遺囑8天後便離世,但陳婦的兒子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時,卻被告知因遺囑立遺囑人陳婦、代筆人…律師等3位見證律師僅蓋章均未親自簽名,認定遺囑無效」(新聞連結: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47863&fbclid=IwAR3rtSih-IfHUtwflkbnkz8LoQYX26tU0YO0ISU6K_MwIS9Bo_RmcTYoiJM)
關於代筆遺囑的要件,筆者在「要怎麼立遺囑?—簡介遺囑要件」一文,已經有稍作介紹,詳情請點選此網址連結:https://www.legispect.com/articles/yulinglegispect-com/294,其中一個要件就是要: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如果立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民法第1194條),絕對不能用蓋章代替簽名,否則遺囑是不生效力的(最高法院50年度台上字第574號、86年度台上字第921號民事判決參照)。
此外,從報導可以知道,立遺囑人已經82歲,年紀有點大了,通常老人家我們會比較擔心有失智的狀況,所以如果是去做公證遺囑,公證人通常會要求開立「意識清楚」的診斷證明,或心理衡鑑結果(MSE量表)的診斷證明書;如果是找律師做代筆遺囑,以我的作法會花上好一段時間跟立遺囑人了解其狀況及意思(因為立遺囑人要如何分配其遺產是要從立遺囑人口中說出來讓代筆人筆記、宣讀、講解,不能只是由代筆人向立遺囑人詢問分配方法對不對而僅讓立遺囑人點頭或搖頭,詳見「未經立遺囑人口授遺囑意旨的代筆遺囑,是否有效?」一文,網址:https://www.legispect.com/articles/yulinglegispect-com/1307),可能也會要求出具上開診斷證明,以降低日後爭執的可能,所以若要很謹慎幫高齡者做代筆遺囑有時候可能滿耗費時間的,甚至有時候可能會做白工。
以上是為高齡者做代筆遺囑一些小提醒,供讀者參酌。